清华大学读者优惠办理外文外借功能操作细则
一、办证范围:凡符合我馆申请办理外文外借功能条件的人员均可优惠申请外文外借功能,外文外借功能押金减半(500元)。退外文外借功能时,退还押金500元。
二、办证手续:符合办证条件者,需持清华大学图书馆办证申请表及我馆办证必备证件,到国家图书馆办证处办理。除外文外借功能押金减半,其它功能押金和工本手续费按国家图书馆规定收取。
三、持有国图旧外文外借证(押金200元)需更换新卡的人员,可持清华大学申请表和200元押金收据,按办证条件到办证处办理外文外借功能押金减半手续。
四、已申请押金1000元外文外借功能的人员在年度验证时,如需申请外文外借功能押金减半的人员可持清华大学申请表和1000元押金收据,到办证处换成押金减半的收据,并退还押金500元。
五、离校后的人员不再享受外文外借功能押金减半的优惠条件。毕业后留校继续攻读或在本校工作的人员可继续享受外文外借功能押金减半的优惠条件。
六、享受外文外借功能押金减半的人员在每年验证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或工作证到国家图书馆办证处办理个人身份记录变更手续。
国家图书馆业务处
200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