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08.6 更新)
自2007年12月BALIS原文传递服务系统、2008年4月馆际互借服务系统开通、试运行以来,在各成员馆的共同努力下,两个中心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了鼓励更多的成员馆及读者参与到馆际互借、原文传递服务中来,经BALIS管理中心研究决定:
延长BALIS馆际互借/原文传递服务的免费服务期限,由原定2008年6月30日截止期延长到2008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各成员馆要继续做好宣传服务工作,继续按正常流程做好经费统计工作。
另外,为方便各成员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馆际互借、原文传递管理中心决定:
2008年6月25日—2008年9月15日期间,BALIS馆际互借/原文传递暂停服务,
2008年9月16日恢复服务。
特此通知!
BALIS管理中心
BALIS馆际互借管理中心
BALIS原文传递管理中心
2008年5月21日
为充分利用北京数十所高校丰富的馆藏资源和便捷的网络环境,为高校读者提供更为方便
快捷的图书外借服务,北京地区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BALIS)自2008年4月1日起启动馆际 互借服务。我校图书馆也将于是日开始试用此项服务,清华大学师生可通过该系统向其他高校获取本馆缺少的中文图书。
使用 BALIS馆际互借服务时 , 请 您先登录 BALIS馆际互借中心 ,注册BALIS馆际互借用户(注册信息中必须提供联系电话),经系统认证并激活您的帐户后,BALIS系统会反馈给您一封确认信。帐户确认后,请您登陆BALIS系统,通过查询“ BALIS联合检索系统 ”,找到所需图书,填写申请表单,向出借馆发送馆际借书请求。如果出借馆能够满足出借请求,您在一周内(遇节假日顺延)就可获得所需中文图书。
为了更方便地为读者提供服务,BALIS一期将采取物流取送书的方式,将文献经过物流运送到清华大学图书馆,当您接到“文献到馆”通知后,您可以直接到清华大学图书馆新馆二层大厅“馆际互借处”办理取书手续。
馆际互借系统使用指南: http://166.111.121.12/use.pdf
有关问题请咨询: 电话 : 62781326
Email: zhujh@lib.tsinghua.edu.cn
注:试用期为4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借书免费,但每个读者最多借3本、借期
28 天。
足不出校园,就可借阅到其他 BALIS成员馆丰富的中文图书,欢迎试用!
清华大学图书馆
2008.3.30
国家图书馆于 2007 年底进行了部门职能调整,出台了新的馆际借书政策及管理方式,严格规定了通过馆际互借可以借阅的各类图书册数。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最大范围地满足我校读者对国家图书馆馆际借书的需求,加快国家图书馆馆际借书的流通速度,现将从国家图书馆所借图书的借期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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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馆 |
图书类型 |
借期 ( 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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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图书馆 |
Ⅰ、 新书(近三年内编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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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外文基藏库图书(三年前编目、 20 年前第一次出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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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外文基藏库图书(三年前编目、近 20 年内第一次出版)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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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中文基藏库图书 |
7 |
图书馆馆际互借处通常在每周一下午、周三和周五上午去国家图书馆取馆际借书,图书取回后会尽快发 email 通知读者来图书馆取书,希望提交馆际借书请求的读者及时查看 email ;另外,由于图书类型 Ⅰ和Ⅱ受可以借阅册数限制,读者提交馆际借书请求后,可能需要排队等待借阅,敬请读者理解。
清华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
2008年2月29日
为了加强高校图书馆之间的资源共享、提高图书馆文献资源保障水平,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自愿参加、平等协作"的原则,北京二十余所高校图书馆共同组织成立了"北京市北三环-学院路地区高校图书馆联合体",并签订了馆际借阅协议。联合体各成员馆拥有每个其他成员馆10个免费借阅证。清华大学的读者可凭'联合体借阅证'到其他高校图书馆阅览书刊或借阅中文图书(每证可借书三册,借期30天)。领取“联合体借阅证”请与图书馆新馆二层大厅馆际互借处联系(咨询电话:62781326)。欢迎广大师生充分利用这一资源。目前参加联合体的高校图书馆包括: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清华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农学院、北京工业大学等。具体规则见馆际借书。
清华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处
清华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处开通NTIS文献定购服务(2003.11.6)
图书馆定购的NTIS(The National
Technical Information Service)文摘索引数据库,图书馆馆际互借处开通了定购其全文的服务。读者可以通过“清华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系统”直接提交申请。有关问题咨询:62781326
清华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处
应清华大学图书馆的要求,国家图书馆同意对清华大学读者办理国家馆西文借阅证时减免一半的押金,即全额押金为¥1,000元,
清华大学的读者只需付押金¥500元。
凡需要办理国家图书馆西文借阅证的本校在职、在籍读者,请下载
优惠办理国家图书馆西文借阅证申请表,填写并加盖系级单位的公章后,再到图书馆办公室盖章(盖章时请出示本人借书卡),凭盖有图书馆公章和系公章的申请表按照国家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自行前往国家图书馆办理。
欢迎查看优惠办理外文外借功能操作细则。
对于已办理押金减半的国家馆西文借阅证的读者,请各系协助督促他们在办理离校手续之前退回国家馆西文借书证。谢谢!
清华大学图书馆